关于开展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5-13     点击数:
 
各系(教研室):
根据校教务部武大教函[2008] 035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第1012周为期中教学检查时间,第15—16周为毕业论文答辩集中检查时间。本学期教学检查坚持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针,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情况作为院系本科教学状态评估的参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一)期中教学检查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将重点检查教学运行中的实践教学环节,具体包括:
1、实验课授课情况
2、实验教学中心开放情况
3、毕业论文选题和毕业论文指导情况
4、课程实习、生产实习(见习)和毕业实习情况
5、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6、实践教学经费落实情况
7、大学生科研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进展和学院配套情况
(二)答辩工作检查
    重点检查答辩工作组织、论文答辩质量和论文答辩效果。
二、 工作要求
1、第10-11周:各系(室)组织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于513以前将自查小结交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自查小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内容:
1)依据《武汉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规定(试行)》、武汉大学本科生教学实习管理办法》、《武汉大学本科培养方案》总结执行情况;
2)实践教学各个环节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2、请各系(教研室)在做好平时本科教学工作的同时,对本学期的本科生毕业设计严格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稿)》《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管理并执行。
2、第12周:校教务部将对各学院(系)进行抽查。
3、第15-16周:校教务部将对各学院(系)答辩工作进行集中抽查(其它时间的论文答辩,教务部视情况另行安排抽查)。
 
 
 
 
                                                     水利水电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
                                                       ○○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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