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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招】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2023年博士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

通讯员:教学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4-26  点击数: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根据考核专家组评议结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了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将于2023年5月6日-7日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熊立华

副组长:李典庆 伍靖伟

成 员:于敏(纪检监督) 史良胜 杨中华 王纲胜 苏凯 管光华

(二)考核专家组

学术学位博士生综合考核按二级学科成立考核专家组,每个考核专家组由至少5名博士生导师(含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导师)组成。

专业学位博士生综合考核按照类别成立考核专家组,每个考核专家组由至少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


二、招生计划

(一)学术学位招生计划

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计划指标共80人,其中人才计划指标22人。已招硕博连读生、直博生51人;本次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29人,包括武汉大学--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计划10人、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1人。

武汉大学--南京水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计划招收的10名研究生采用导师组指导方式,每个学生均由武汉大学和南科院导师共同指导,其中5名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导师担任第一导师,5名由武汉大学导师担任第一导师。

(二)专业学位招生计划

2023年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博士招生计划12人,其中全日制11人,非全日制1人。

指标如下表:

类别

专业/类型

人才

指标

普通

指标

联培

武大

一导

联培

南科院

一导

专项计划

合计

候选人

数量

学术学位

081501

8

0

1

0

0

9

18

081502

0

0

1

2

0

3

6

081503

5

0

2

0

1

8

16

081504/081103/080103

5

0

1

3

0

9

18

小计

18

0

5

5

1

29

58

专业学位

全日制

/

11

/ / /

11

22

非全日制

/

1

/ / /

1

2

小计

/

12

/ / /

12

24


三、候选人选拔

候选人选拔采用博士英语水平考试和背景评估的方式进行,即依据考生参加博士英语水平考试成绩、提交的纸质材料,对考生的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创新研究研发能力等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确定候选人。

(一)博士英语水平考试

学院2023年博士英语水平考试已于2023年4月14日完成,综合考虑考生成绩及报考情况,划定学院2023年博士英语水平考试分数线如下:

报考专业类别

英语水平考试分数线(分)

学术学位

55

专业学位

50

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详见附件1

(二)背景评估

1.学术素养

依据考生提交的第三方外语测试成绩(如四、六级成绩、雅思、托福、GRE、国家英语水平考试PET等)、第一作者发表(“导师第一作者、考生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的英文论文等、英文撰写的学位论文等;本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考生自我评价、专家推荐意见、取得的成果等,对考生的学术素养(包括英语水平、学习能力、学科基础、学科方法、团队合作与踏实工作、论文写作能力)进行评估,给出评估分数。

2.创新研究研发能力

依据考生提交的成果(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作为主要完成人的出版专著、获奖、编写的技术规程规范等)、硕士学位论文等,对考生的创新研究研发能力进行评估,给出评估分数。

(三)候选人确定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博士英语水平考试和背景评估结果,按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即候选人。

综合考核候选人确定结果见附件1。

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候选人请于4月30日17:00前发邮件至slyjs@whu.edu.cn,邮件主题“学术学位博士+姓名+参加+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学位博士+姓名+参加+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不另发通知

其中,跨学科加试考生邮件主题还需写明“跨学科”,邮件内容为“学术学位博士+姓名+参加+确认加试+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学位博士+姓名+参加+确认加试+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对应科目见附件2)

确认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等待短信通知添加qq群。

放弃参加综合考核的候选人邮件主题“放弃+姓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所有入围候选人均需发送邮件进行确认。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查、学科基础及前沿考察、思想政治理论考察、综合面试等。

(一)综合考核安排

1.综合考核时间

考生于2023年5月6日进行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查、学科基础及前沿考察、思想政治理论考察,2023年5月7日进行博士生入学综合面试,具体安排见附件3

2.综合考核方式

在武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2023年学院博士研究生的综合考核方式为现场考核,即所有环节均到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现场参加。

考生请仔细阅读《综合考核考生须知》(见附件4),并按要求做好准备。

(二)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查

1.现场核验考生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最后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核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获得境外学位、学历的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和《2023年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二份,需签名)。

学院将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无法出具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考生不按时到现场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2.考生现场签署《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

3.考生需于5月5日17:00前发送个人汇报ppt文件至邮箱slyjs@whu.edu.cn邮件主题为“个人汇报ppt+姓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发或更新内容。

(三)学科基础及前沿考察(笔试)

1.考察时间

2023年5月6日14:30-15:10

2.考察地点

水利水电学院8328报告厅。

(四)思想政治理论考察(笔试)

1.考察时间

2023年5月6日15:10-15:40

2.考察地点

水利水电学院8328报告厅。

(五)综合面试内容和形式

综合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汇报、专业综合面试及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1.个人汇报

考生向考核专家组汇报本人基本情况、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研发的学科领域及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等。

报告采用ppt形式(无模板,请考生自行准备、确认无误后提前发至指定邮箱),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专业综合面试

考核专家组以面试方式对考生基础知识、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攻读博士的认识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时间不超过15分钟。

考核专家组根据面试考察情况对申请人创新潜质进行评分。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由专家对考生英语听说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不超过5分钟。

4.跨学科加试

需加试的考生(详见附件1备注栏)在综合面试中进行相关专业内容问答,单独打分(百分制)。时间5-10分钟。


五、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计算

候选人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20%,创新潜质40%的比例确定。其中:

学术素养:背景评估阶段学术素养得分按比例换算得出。

外语水平:阅读、写作、听说能力综合得分。

创新潜质:综合面试的培养潜力得分。

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及格(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初录名单确定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提出初录候选人名单。进入初录候选人名单的申请人与学院公布的2023年招生导师,按照招生指标的类型、数量进行双向选择后进入初录名单。如果有进入初录候选人名单的申请人放弃或无导师接收,从未进入初录候选人名单的申请人中按照综合考核总评成绩高低递补进行双向选择。有人才招生计划指标的导师优先使用人才招生计划指标招生。

初录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为加强信息公开、方便考生查询,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初录名单,将同时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

(二)录取类别

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材料、工资关系等无需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将档案材料、人事关系等转入我校(未转入者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时按毕业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在职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等)招收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无法签订就业协议者不得录取。

(三)学习方式

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安排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

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8000元/人·年。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七、其他

(一)缴费

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不需缴费。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3.学院通过考核过程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或将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初录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体检

考虑当前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本细则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实施,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及申诉渠道: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教学办公室

电话:027-68772339(工作时间开通)

邮箱:slyjs@whu.edu.cn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电话:027-68754920(工作时间开通)

邮箱:wdyz@whu.edu.cn


水利水电学院

2023年4月26日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电话:027-68772215院长邮箱:sdxy@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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