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关于评选水利水电学院2009年校运会及金秋艺术节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水利水电学院全体学生: 武汉大学田径运动会和金秋艺术节系列比赛是我校学生一年一度积极参与的盛大活动,近年来我院在学院领导关怀和指导下,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在各项比赛中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这也充分体现了我院重视营造文明高...关于评选水利水电学院2009年校运会及金秋艺术节
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水利水电学院全体学生:
武汉大学田径运动会和金秋艺术节系列比赛是我校学生一年一度积极参与的盛大活动,近年来我院在学院领导关怀和指导下,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在各项比赛中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这也充分体现了我院重视营造文明高雅、健康向上的学院文体氛围,不断提高学生人文与身体素质的实际情况,展示了新时期大学生骄人的风采。2009年我院在校运会上又取得了佳绩,并在多个金秋艺术节项目中活的好成绩,为表彰先进,促进交流,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学校重大活动的积极性,推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学院决定评选2009年 “校运会及金秋艺术节先进个人”、 “校运会及金秋艺术节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校运会及金秋艺术节先进个人条件
1.遵循学院确定的参加各项比赛的基本规定,参加校运会或者金秋艺术节各项比赛。
2.参赛态度端正,严于律己,服从指挥,按时参加相关训练和排练。
3.在集体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取得良好成绩。
(二)校运会及金秋艺术节先进工作者条件
1. 服务态度端正,严于律己,服从指挥,按时做好相关项目的准备和后勤工作。
2.工作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讲究工作方法,能结合实际情况有成效地完成校运会或金秋艺术节筹备小组安排的相关任务,开展各项工作。
3.全局观念强,能主动协助、配合其他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 在集体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得到老师和同学的认可。
三、评选规定
校运会及金秋艺术节先进个人只针对参赛个人评选,校运会及金秋艺术节先进工作者只针对工作人员评选,不可同时申请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申请评选人所写申报事迹必需符合实际,严禁虚假申报。
本次评选共设“金秋先进个人”30名,“校运会先进个人”40名,“金秋校运优秀工作者”50名。
四、工作程序
校运会及金秋艺术节先进评选按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参评人必须认真填写《水利水电学院2009年校运会及金秋艺术节先进申报表》。
五、有关要求
可直接登陆学院“学工在线”下载《水利水电学院2009年校运会及金秋艺术节先进申报表》,申请表按照表下日期上交到指定地点,逾期不再接收申请表。
特此通知
附件:
《水利水电学院2009年校运会及金秋艺术节先进申报表》
水利水电学院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9年校运会金秋艺术节先进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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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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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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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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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及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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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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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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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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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委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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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请在“参评荣誉”一栏中注明个人申请荣誉:“金秋艺术节先进个人”、“校运会先进个人”或“金秋校运先进工作者”。
2、请将此表在12月1日晚6点前交至七舍142李帅处,联系电话1517232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