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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5-03-28  点击数:

全体2025届本科毕业生:

为扎实推进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根据,根据《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2号)以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学院决定启动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水利水电学院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优秀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系列规章制度,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表现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大学期间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秀并居本专业前列;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身心健康,体育达标成绩优良或在大型文体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5、在校学习期间累计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不少于2次,或获得学院及其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不少于3次。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同等评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本科毕业生;

2、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的,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本科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3月28日-3月31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1:《武汉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并将证明材料(体测合格证明、校级以上奖项证明、成绩单等)附在报名表后,于3月31日12:00前将纸质版报名表和证明材料送至水电学院81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83112237@qq.com,邮件命名为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

2、材料评审(3月31日):学工办对申请同学的材料进行审核。

3、学院评审(4月1日):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同学进行评审。

4、公示上报(4月2日—4月9日):拟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表》(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学工部,同步完成系统审核。

四、评选人数及要求

1、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202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0%

2、评选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标准,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评选质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优秀本科毕业生称号获得者如毕业前有违法违纪、品行不端、学术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或毕业学位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依程序取消其荣誉称号。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电话:027-68772215学院邮箱:sdxy@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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