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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建档工作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0-10-02  点击数:

全院研究生:

根据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建档工作的通知》,现将学院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2020年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本科阶段已经入库的本校生源学生需要重新办理)。

(二)因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需要申请认定的在校老生。

二、认定流程:

1.个人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建档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yjszz.whu.edu.cn/info/1002/1921.htm)要求准备材料,2020级新生10月9日上午12:00之前交给班长;高年级同学10月9日上午12:00之前交给左老师(8103办公室)。

2.2020级新生班长组织民主评议小组(一般为班委加一名学生代表)进行评议,并于2020年10月12日下午5:00将评议结果和学生申请材料交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组(8103办公室),联系人:左老师,电话:027-68774570。

3. 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学生进行完成线上审核认定流程并打印名单报送研工部,具体流程参看《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建档工作的通知》。

水利水电学院

2020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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