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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院团委书记(内设机构副主任)的公告

通讯员:党政办 ;发布时间:2023-12-19  点击数:

因工作需要,经水利水电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以民主推荐的方式选拔水利水电学院团委书记(内设机构副主任)。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共青团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书记1名(内设机构副主任)

二、选拔范围

在全院范围内产生

三、任职资格

应为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党团工作经历,须符合《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党字〔2021〕103号) 所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

四、工作程序

1.报名或推荐

个人自愿报名,或以组织推荐、他人推荐方式,向单位党委举荐合适人选,个人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12:00。

2.资格审查

院党委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

3.民主推荐

进行民主推荐工作,包括会议推荐和谈话调研推荐。

4.确定考察人选

学院召开党委会,根据推荐结果和岗位需要,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发布考察公告。

5.组织考察

院党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进行全面考察。

6.讨论决定

学院召开党委会,听取考察情况介绍,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讨论研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拟任人选。对于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情况,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7.公示

对产生的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上报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选任工作及拟任人选的有关材料上报校团委审核。校团委审议通过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并发文任用。

五、其他

1.报名或推荐人员请填写《水利水电学院内设机构报名表》(见附件),于2023年12月22日12:00前将纸质版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报送8221办公室张老师,电子版发至邮箱:zhanghy@whu.edu.cn;

2.民主推荐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7-68772216。

中共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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