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党建工作考评的通知》(武大组字〔2024〕2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作用,引导各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贯彻落实工作部署,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
二、考核对象
全体党支部书记。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党支部年度工作情况和党支部书记个人履职情况。
(一)党支部年度工作情况
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党支部工作细则》等要求,聚焦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重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武汉大学参加中国南北极科学考察队师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党支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指导方案》、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开展。
专任教师党支部重点考核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发展教师党员、推进“有组织的科研”等方面的情况;管理服务类党支部重点考核优化管理服务、强化执行落实、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学生党支部重点考核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等方面的情况;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要突出思想引导、困难帮扶等方面的情况。
(二)个人履职情况
重点考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德”主要考评理想信念、政治品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行等方面的情况;
“能”主要考评学习能力、领导能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推动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勤”主要考评敬业精神、管理工作投入、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绩”主要考评完成年度任务、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廉”主要考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廉洁自律准则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时间
2024年2月26日-3月15日。
五、考核方式
1.召开述职会议。在职教职工党支部书记考评由学院党委组织,学生党支部、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书记考评由相应的党总支组织。在职教职工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评议考核会在3月15日前召开(每人5分钟,PPT展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进行现场测评。组织参会人员现场填写测评表。测评表的发放、回收与统计由组织述职会议的党组织负责。
六、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精心准备,认真做好本支部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
2.确定考核等次。3月20日前,党总支和党委确定党支部书记考核等次,优秀比例不超过1/3。
3.抓好整改落实。各单位要根据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联系人:陈曼雨 电话:68772216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