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指导教师、2019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已临近查重检测、评阅、答辩阶段,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毕设相关教师(指导、评阅、答辩秘书、教学秘书等)要严格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教字[2008]21号)的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论文指导、评阅、答辩、成绩评定、论文抽检、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和资料归档等工作。各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定流程
1.论文查重。原则上,文字复制比应控制在20%以内,高于比例限制的论文不能进入评阅和答辩环节。学校在系统中为每位学生提供两次免费论文查重,每次查重结果和查重报告均会保留,并与论文定稿一起提供给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和管理人员查阅。请学生不要在系统之外的机构或平台进行查重,以免论文被盗用、窃取和倒卖等,影响正常毕业。
2.评阅资格审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完成后,首先交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等做出评价(不评分),并明确是否同意送审评阅。
3.论文评阅。指导教师同意送审评阅后,答辩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进行评阅。评阅教师与指导教师不得由同一教师担任。评阅教师进行评阅、评分,评阅意见不少于80字,提出的修改意见应尽量具体,并明确是否同意答辩。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再次提交评阅。
4.答辩资格审核。学院应严格审核答辩资格。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毕业当年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者;必修课程累计离毕业要求学分差15学分以上者;论文查重不满足要求者;论文评阅不合格者;由他人代写论文者;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者;伪造数据者等。
5.论文答辩。2023届本科生的答辩工作应于2023年5月10日完成。学院在答辩开始之前将答辩工作的安排录入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原则上应组织现场答辩,每个学生的陈述时间不少于10分钟,老师提问和学生回答时间不少于5分钟。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及时整理纸质答辩表决票,并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填写答辩评分表。每个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优秀率不得超过30%。
6.论文定稿。2023年5月19日前,答辩结束后,学生按照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意见修改论文(设计)、定稿,填写《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报告》,并在系统中提交。
7.二次答辩。对于毕设成绩不及格或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答辩者,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二次答辩或缓答辩的审核、备案与组织工作。原则上,二次答辩的答辩评分不超过70分。
8.优秀毕设评选。2023年5月底,学院组织优秀毕设评选。推荐的优秀毕设数量不超过毕业生人数(不包括双学位)的5%。推荐名单应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进行公示。2023年5月26日前,各学院在系统中提交优秀毕设推荐名单。学校复核后公示、发文。双学位毕设不参与评选;涉密毕设不参与评选。
二、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组成
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应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进行资格遴选,各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且院外专家不少于1人,院外专家由各答辩小组聘请,答辩费用由学院承担。具体工作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教字〔2008〕21号)执行。每组应设有答辩秘书,负责答辩记录。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检
1.抽检时间:2023年5月底、6月初,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2.抽检内容:各专业成绩合格、排位后5-10%的毕设,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设。抽检内容包括论文质量评议和过程管理评议。抽检论文的过程管理资料主要包括:开题报告、毕业论文、查重报告、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表、答辩评分表、表决票、成绩评定表、指导记录(不少于3次,学生填写,指导教师确认)、论文修改报告等。
3.评议结果反馈与论文完善:专家组评议完成后,本科生院将抽检评议结果反馈给学院。学院教学办负责组织学生和指导教师完成论文再修改和再提交等工作。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
各答辩小组秘书应及时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工作。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完成的工作做好电子归档,需线下完成的根据工作实际做好纸质归档。
五、其他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查重检测、评阅、答辩评分、成绩评定、抽检、提交论文修改报告、电子存档等各环节工作均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
2.联系人:高义超 电话:68772190。
水利水电学院
2023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