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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学院关于对2020届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0-04-30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生论文质量,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杜绝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等不端行为的发生,结合学校相关要求和我院实际,决定对学院2020届所有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采用“武汉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全面检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水利水电学院2020届所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工作安排

(一)论文(设计)检测功能已经集成到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http://210.42.121.231/bysj)中,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1。

(二)2020年5月10日,学院系统管理员给毕业学生分配权限。检测功能是学校购买的有价资源,学生应认真对待、谨慎操作。原则上每位学生仅有一次检测机会,学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分配权限开放第二次检测。

(三)2020年5月15日前,所有毕业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上传毕业论文,并同时提醒自己的指导教师及时审核论文草稿,论文审核通过后学生才可以进行查重检测。毕业论文(设计)上传前必须统一命名:水利水电学院_学号_姓名。

(四)2020年5月15日前,完成所有毕业学生论文(设计)的第一次查重检测及审核工作;2020年5月16日公布论文第一次查重检测结果。

(五)首次检测“总文字复制比”≤20%的学生,可以不参加第二次检测(根据学校规定,如果需要参加武汉大学学士学位优秀论文评选,首次检测结果≤15%),直接参加答辩。学校统计时按其首次检测“总文字复制比”进行统计。

(六)学院会根据第一次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后的结果,结合学校相关规定,考虑我院学科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后确定学院允许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学院总文字复制比”并即时公布。超过“学院总文字复制比”的学生必须进行第二次检测,其他学生建议进行第二次检测。

(七)2020年5月18日前,所有超过“学院总文字复制比”的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复检及审核工作;2020年5月19日公布复检结果。

复检文字复制比≤“学院总文字复制比”方可申请答辩,但最终成绩不能评定为优秀;

“学院总文字复制比”<复检文字复制比≤50%,不合格,延期至本学期末答辩;

复检文字复制比>50%以上,不合格,本学期不允许答辩,按照返校重修处理,在毕业离校一年内返校答辩。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检测时系统会自动识别目录、原创性声明和参考文献。目录、原创性声明和参考文献不参与比对。

(二)对于初检不合格的毕业学生只有一次复检机会。

(三)学生上传到系统进行检测的毕业论文必须与本人论文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并由学院进行处理。

(四)毕业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参加检测。

联系人:高义超;联系电话:13476067783。

特此通知。

水利水电学院

2020年4月30日

文件类型: .docx附件1.毕业论文检测使用手册(学生).docx(661.9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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