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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学院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通讯员:本科教学办 ;发布时间:2024-10-10  点击数:

各系、2025届本科生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武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4〕2号)、《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2024版)》要求,学院启动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以下简称“毕设”),现将有关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位师生务必高度重视毕业论文工作,认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提升毕业论文质量的重要性,以及在教育部论文抽检中发现问题后结果的严重性。

2.毕设的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查重检测、评阅、答辩、抽检、评优等各环节工作均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以下简称“系统”)中完成,访问地址:https://jwgl.whu.edu.cn/

二、工作安排

(一)开课准备

2024年11月前,学院组织完成开课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文件,成立课程组,制定课程标准和教学安排,开展文献阅读、研究方法、论文写作培训等。

(二)选题与开题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选题、指导教师匹配、任务书下达、开题等工作。

1.选题。选题是确保毕业论文质量的关键。选题应政治方向正确,兼顾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实践性选题比例应不低于75%。严格一人一题,由多名学生合作研究的题目,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分。

鼓励将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实习实践等与毕业论文工作统筹规划。鼓励与行业企业、高水平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毕业论文工作。

2.任务书。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学生下达任务书,明确应完成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学生应严格按照任务书要求,开展文献阅读、调研、综述、撰写开题报告。

3.开题。学院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题。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查开题报告,进行评阅评分(评价意见不少于30字),并明确是否达到开题要求。开题通过的才能执行。开题未通过的必须重新开题。

4.对于跨学院或者校外开展毕设的,学生必须在开题前向学院申请,经批准后执行。本院指导教师应为第一指导教师,加强过程管理与指导,组织学生参加院内统一安排的论文评阅和答辩。

(三)中期检查

2025年3月上旬,学院组织完成中期检查工作。

1.自查。2025年2月28日前,学生、指导教师对照“中期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2.专家检查。2025年3月7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开展全覆盖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帮扶与解决,保障毕业论文进度。

3.学院总结。2025年3月12日前,学院总结检查、整改情况,提交中期检查总结表。

(四)论文撰写与指导

2025年4月底前,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毕设撰写。

1. 论文撰写规范遵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2024版)》执行。指导教师对论文应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论文买卖等一切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

2.指导教师应定期与学生约定指导时间,持续跟踪学生的工作进度,给予指导。学生应主动加强与指导教师联系,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抓紧推进工作进度。学生无故缺席毕业论文时间累计达到毕业论文总时数1/3,指导教师有权向学院申请取消学生继续做毕业论文的资格,学院做好审核和备案工作。

(五)论文评阅与答辩

2024年5月中旬前,学院组织完成答辩工作,主要包括:

1.查重检测。论文提交指导教师审核前,应进行查重检测。原则上,文字复制比应控制在20%以内。高于比例限制的论文不能进入评阅环节。请学生不要在系统之外的平台进行查重,以免发生论文被盗用、窃取和倒卖等情况。

2.评阅资格审核。论文评阅前,指导教师应对论文的规范性、工作量、专业水平等进行评价(不评分,评价不少于80字),并明确是否同意送审评阅。审核不通过的,不能进入评阅环节。

3.论文评阅。评阅教师对论文的规范性、工作量、专业水平等进行评阅、评分,评阅意见不少于80字,并明确是否同意答辩。评阅评分不及格的论文,不能进入答辩环节。评阅教师与指导教师不得由同一教师担任。

4.答辩资格审核。答辩前,学院应逐项审核学生论文检测报告、指导教师审阅情况、评阅教师评阅评分情况,确定是否符合答辩要求。

5.答辩组织。答辩委员会应制定统一的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各答辩小组应认真执行。答辩评语不少于80字

6.答辩巡视。学校组织开展答辩巡视。

(六)成绩登载

2025年5月19日前,学院组织完成成绩登载。

1.毕设成绩包括开题报告评分、中期检查评分、评阅评分、答辩评分等部分。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绩组成及各项比例,其中评阅和答辩两项所占比例之和不应低于70%。答辩成绩不及格的,总评成绩以答辩成绩记载。

2.成绩登载与推送。毕业论文各部分成绩以毕业论文系统中的评分为准,合成生成总评成绩后提交,经学院审核后推送、发布。

(七)论文信息核定

2025年5月31日前,学院完成论文信息核定。

1.论文定稿。学生按照书写印制规范和各阶段论文修改建议,完成论文定稿工作。包括:(1)修改论文、定稿、填写《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报告》;(2)定稿查重;(3)“原创性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上签字;(4)在系统中提交。

2.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毕业论文多个字段纳入学位授予信息备案,请学生认真核对,各字段信息应与论文定稿一致,确保完整与准确。 “论文题目”、“研究方向”、“关键词”三个备案字段两两不能重复。

(八)优秀毕业论文评选

2025年5月底前,学院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评选。

1.评选范围: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论文;辅修学位毕业论文不参与评选;涉密毕业论文不参与评选。

2.学院推荐。鼓励各专业邀请校外专家参与评选,鼓励组织公开答辩。推荐优秀论文数量不超过系统中第一批提交毕业论文成绩学生数的5%。推荐名单应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进行公示。2025年5月底,学院在系统中提交优秀毕业论文推荐名单。

3.6月上旬,学校复核、公示、发文。

(九)校级抽检

2025年5月底-6月上旬,学校组织校级抽检。

(1)抽检范围。抽检对象为学院2025届所有成绩合格的毕业论文,总体抽检比例不低于20%,且专业全覆盖。重点抽检答辩成绩或总评成绩较低的论文、校外开展的论文、辅修学位论文等。

(2)检查要点。包括:对论文规范性、工作量、专业水平等方面进行评阅;对开题、论文评阅、答辩等关键环节过程管理规范性进行检查。

(3)意见反馈与整改。对于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特别是抽检评阅评价较差的论文,学院组织学生在离校前做好论文修改和再提交工作。

三、其他

1.相关文件可在附件中查阅。

2.联系人:黄晓羽 电话:68772190。

水利水电学院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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