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 《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大类分流和专业调整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4﹝27﹞号)文件的要求,学院组织开展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系列活动(包括自主申报、分专业宣讲、各专业交流会等),现将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8日。分流名单详见附件。
水利水电学院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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