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下半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流程与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流程与要求办理申请工作。
步骤一、答辩申请前置条件
1. 学分修满: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成绩合格(可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查询、确认和核对)。如有课程或学分方面的疑问,可通过QQ联系学院教学办公室8108曾老师咨询。
2. 导师同意:文中所指“导师”均为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内指定的导师。须获得导师的同意。若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内指定有两位导师,则两位导师均需同意。
3. 成果达标:满足入学年份对应的创新成果要求;
4. 通过预答辩: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
步骤二、提交承诺书和毕业申请
即日起至 2025年9月29日,有意下半年申请学位、且符合前置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需:
1.下载并打印《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及承诺书》(见附件),本人及导师签名后,将承诺书上交至学院8108办公室吕老师处。
2.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内提交毕业申请。
步骤三、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10月10日前,学位申请人将以下3样材料交到学院8108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1)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检索报告;
(2)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见附件);
(3)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其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应包括全部作者、题目、期刊名称、类别如SCI、EI等、发表时间、卷期、页码等详细信息)。
步骤四、学位论文格式审查及学术不端检测
1. 学位论文自审与提交
学位申请人对照《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规定》(https://gs.wh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22&wbnewsid=3231)及学校学位处当年盲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待学校发通知后更新)进行论文自查修改,删除论文封面、摘要、扉页、致谢等处所有能体现导师及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姓名、项目、成果等)。
10月14日下午5点前,学位申请人须将符合如上要求的学位论文上传至学院论文盲审平台(https://lwss.cdgdc.edu.cn/?Lg0x8hmwWCmX=1625104114614#/login)。
2. 导师审核
10月15日下午5点前,导师需登录学院论文盲审平台(https://lwss.cdgdc.edu.cn/?Lg0x8hmwWCmX=1625104114614#/login)完成论文评议及审核,格式不符合要求或未隐去所有体现导师及个人身份信息的学位论文应予审核不通过。
3. 学院审核论文格式
格式不符合要求或未隐去导师及个人相关信息的学位论文予以退回,并按照《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及承诺书》规定,本学期不予送审。
4. 学术不端检测
学院将开展两次学术不端检测。
第一次学术不端检测:10月9日-10日,学位申请人自愿来学院8108办公室开展博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自查。
第二次学术不端检测:10月20日-21日,学院集中开展第二次学术不端检测。要求:重复率不得超过20%,不得出现文字剽窃和观点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经确认不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按照《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及承诺书》规定,本学期不予送审。
步骤五、博士学位论文外审
1.送审专家数
学位论文通过格式审查及学术不端检测后,统一送教育部平台3位专家盲审。此外,还将对以下四种情况通过教育部平台加送2位校外专家进行论文评阅:
(1)超长学制;
(2)以往学位论文预答辩、论文盲审或答辩未通过;
(3)预答辩组内排名后30%;
(4)预答辩专家组或学评会评审认为须加送。
2.评审结果及处理方式:
(1)复评:当评审结果有1个不合格,且其余盲审结果均为优秀,经申请、审批同意后可进行复评;
(2)延期一年重审:当评审结果有2个及以上“不合格”的,须延期一年修改后重新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盲审等流程;
(3)延期半年,重审:当论文评阅结果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至少延期半年后,学位申请者重新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盲审等流程:
a)论文评阅结果中有1个不合格或不同意答辩或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
b)论文评阅结果出现2个合格;
c)论文评阅意见正文中出现等同于第(a)条内容的负面评价。
(4)通过:通过论文外审的申请人须按照博士学位论文评审书中的评阅意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
特别提醒: 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内最多可申请2次双盲评审,结业后两年内仅有1次申请双盲评审的机会。
步骤六、学位申请表领取及填写
11月15日-11月27日,通过外审的学位申请者须到教学办公室领取《博士学位申请表》,并填写《博士学位申请表》第2页中的“学位申请报告”。导师需填写《博士学位申请表》第2页中“指导教师推荐意见”并签名。
其中《博士学位申请表》第3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按表中要求规范填写。该表只需填写攻博期间符合申请博士学位创新成果要求的论文、专利、出版著作、标准等,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包括个人署名、导师署名、单位署名、论文收录等)均不填写。具体格式如下:
序号 | 成果(论文、著作、获奖项目、专利)名称 | 刊物名、出版单位、颁奖部门及奖励类别、级别、专利号、SCI/EI源刊(检索)、发表时间等 | 作者姓名(依次列出一、二作者姓名即可) |
1 | Geomorphic Evolution of the Qingshuigou | Earth Surface Process [SCI源刊/检索2区],202005 | 1.Bruce Lee 2.Peter Chen |
2 | 黄河河口段河长与水沙过程相应关系 | 水利学报 [EI收录],201904 | 1.李四 2.陈五 |
3 | 一种水轮式渠道衬砌清洗 | CN10848735613 [专利],202003 | 1.李四 2.陈五 |
4 | 瀑布沟堆石坝关键技术 |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出版著作],201503 | 1.李四 2.陈五 |
步骤七、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1. 学位申请。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学位管理-学位申请管理应用”提交答辩申请。导师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学位管理”进行学位申请审核,并在“学位管理-评阅结果管理应用-评阅结果管理”界面,录入评阅结果必填信息,上传评阅书。
2. 组成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选聘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答辩委员会由7名答辩委员和1名秘书组成,其中至少2~3名委员来自校外。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外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授担任,其他委员应为教授博导或正高级以上行业专家。委员中至少有1人为学院学位评委分委会成员。答辩委员会秘书由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或博士后担任。
3. 答辩材料领取与送评。以答辩小组为单位,由答辩委员会秘书携《学位申请表》(其中答辩委员会组成页及表决票应填写完整)到学院8108办公室进行纸质材料及系统内答辩流程确认,学评会秘书加盖“同意答辩委员会组成”章后,携《学位申请表》到学院8221办公室在7张表决票上加盖学院公章。答辩秘书负责在答辩前一周将学位论文送交各位委员,并承担答辩会议记录等答辩事务。
4. 11月26日前,所有2025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完成。
5. 答辩过程按照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执行。学位申请人必须详细汇报根据论文评阅专家意见的修改情况。答辩委员表决后,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向申请人及与会者现场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和表决结果。
6.学位申请人按照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并将导师审核通过并亲笔签名的《学位论文答辩修改报告》胶装至《博士学位申请表》。
7. 11月30日前,答辩秘书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录入答辩结果。
步骤八、博士学位申请网上提交
11月30日前,通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完成学位申请相关信息填报,所填报信息应与纸质版《博士学位申请表》中信息完全一致。
步骤九、档案资料整理提交
12月20日前,按照《学位申请表》中规定完成图书馆论文送存,并将以下所有材料递交到学院8108办公室:
1. 《博士学位申请表》整本胶装成1份(需包含学位答辩资格审查表,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3或5份和表决票7张和表等材料);
2. 开题报告登记表和开题报告胶装成1份(纸质版材料须与“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录入时间一致);
3. 博士学位简况表中、英文各1份(《博士学位申请表》中有);
4. 研究生入学登记表1份(见附件);
5. 毕业生登记表 (2份,学院8103办公室许老师处领取表格填写);
6. 博士学位论文2本:第一本需胶装《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的“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第二本需胶装中文和英文的“报送博士学位简况表”和“学位论文审查”(《博士学位申请表》中有)。(同时,论文应为按照盲评意见和答辩委员意见修改后的最终版);
7. 博士学位申请表中1,3,4,7页内容用A3纸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纸上,共13份;
8.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2份(《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
重要说明:
1. 《博士学位申请表》中的第2页中“博士学位申请报告”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已按培养方案完成全部课程,取得全部学分,成绩符合而要求,并完成了所有要求的培养环节,发表了符合申请博士学位要求的创新成果,学位论文已完成并通过了预答辩,特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2. 所有表格签署的时间应符合流程顺序和相关规定要求。
3. 提交给学院的所有材料请务必线装或胶装完整,不接收订书机装订。
4.研究生论文评审平台,学生用户名默认为学号,教师用户名默认为工号,如果密码忘记可找8108吕老师重置密码。
5. 答辩通过后提交了学位申请不等同于学位授予,最终结果需经过学院、学部及学校学评会逐级评审确定。
6. 学位申请纸质申请表与申请人提交至研究生管理系统的信息必须保证如实一致。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7. 第十二届水利水电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名单
刘攀、伍靖伟、李典庆、陈益峰、张利平、周伟、程永光、夏军强、钱忠东、史良胜、程磊、曾玉红、杜文琪
请2025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务必按照流程步骤、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学院后续的学位申请工作将根据学校的学位工作安排及时更新。
水利水电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