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本学期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为了做好201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的工作,对遴选做了如下规定:
一、遴选形式
1.2014级普通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采取“3+3”形式遴选。
2.2015级普通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采取“2+3”形式遴选。
3.2016级普通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入学考试的复试阶段采取“1+4”形式遴选。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 “3+3”硕博连读申请人须达到培养方案学位课学分要求且全部成绩为B-(含B-)以上,有浓厚的学术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质;
3. “2+3” 硕博连读申请人须完成培养计划中的课程要求且全部成绩为B-(含B-)以上,有浓厚的学术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质;
4.“1+4”硕博连读申请人须获得推荐免试资格或硕士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名列前茅(排名前30%),并应届本科毕业于全国高水平大学或重点大学的水利类专业,或者传统水利院校但已取得具有一定显示度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强学术创新能力;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不得跨学院、跨二级学科专业申请。
5.外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合格(425分以上);
(2)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3)在全英文期刊上公开发表至少一篇本专业论文;
(4)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笔试成绩60分,或雅思成绩6分,或GRE成绩200分,或TOFEL成绩90分。
6.鼓励全国高水平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申请 “2+3”或“3+3”项目。
三.遴选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 下载中心下载),并由导师或本学科其他专家提供推荐信(共2份)及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成立遴选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硕博连读资格进行综合考核;
3.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提出推荐意见;
4.研究生院审批,上网公示一周后确定名单,于下学期正式行文。
四.相关说明
1.学院严格遴选条件,择优选拔。“1+4”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遴选坚持“科学选拔、优中选优”的原则,对于科研潜质与研究能力尚未显现、读博意愿尚未明确的硕士研究生,鼓励以“2+3”或“3+3”硕博连读的方式进一步延长培养与考察期。
2.原则上,“1+4”硕博连读生硕、博专业应在同一一级学科内。
3.“1+4”硕博连读招生人数为当年博士招生人数的20%;各类硕博连读招生总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当年博士招生人数的70%。
4. “2+3”、“3+3”跨一级学科和跨校申请硕博连读的申请人需加试相关博士专业课程2门。
5.具备2014级“3+3”、2015级“2+3”和2016级“1+4”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应分别为2017年和2018年招生专业上岗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如当年未能在该专业招生,名下的硕博连读生可推荐给同专业其他博士生指导教师,原则上每个博士生导师每年可接受1-2硕博连读研究生(含1+4、2+3、3+3硕博连读),并在当年度相应核减博士招生名额。
6.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请于5月30日(3+3硕博连读生)和9月15日(1+4硕博连读生)前将申请材料交学院研究生室。2+3硕博连读生在中期考核期间提出申请,并经考核通过后确定。
水利水电学院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