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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工作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0-12-25  点击数:

为鼓励博士研究生产出更多创新性研究成果,为学术职业发展奠定更坚实的研究基础,培养世界一流人才,根据《武汉大学关于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的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17]42号)文件精神和《水利水电学院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实施细则(试行)》,启动学院2021-2022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与条件

(一)正常学制内、取得博士学籍1年后的全日制在校生(含硕博连读生)可申请延期资助,鼓励高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优先支持出国联合培养(半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申请。

(二)学院根据《武汉大学关于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的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17]42号)(附件一)和《水利水电学院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实施细则(试行)》(附件五)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评审。

二、参评流程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8,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填写《武汉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申请表》(附件二)和《水利水电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推荐汇总表》(附件三),同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纸版及电子版、相关科研成果、论文复印件、检索报告以及专利证书复印件等,导师应根据申请延期资助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业情况、博士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等提出推荐意见,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8108曾老师处审核,申请材料电子版(附件二、附件三)发至学院邮箱slyjs@whu.edu.cn

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7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结合该生参加综合考试、中期分流或预答辩的相关情况,采用答辩的形式确定拟推荐人选,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照排名情况择优推荐。1月11前报送《水利水电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博士研究生资助推荐汇总表》(附件三)、博士生申请材料(含申请表、相关科研成果、论文复印件、检索报告以及专利证书复印件等)以及评选细则至研究生院培养处(当代楼A404)。

2021年1月12日-2021年2月26日,研究生院对资料进行复核,确定最终资助名单,并予以公布。

三、资助额度与名额分配

(一)获批延期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最长延期资助年限为一年,享受与学制内博士研究生相同的助学金资助标准、住宿、医疗等待遇,继续参与各类奖学金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除外),助学金发放与资助方式按照2021年学校规定执行。

(二)学校每年资助每级普通在籍博士研究生总数的20%左右,对各培养单位的资助指针进行综合确定,动态调整。依据包括培养单位人才培养规模、质量、培养绩效、学科需求、办学资源等,确定了本次资助各培养单位优秀博士研究生的最大名额,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四。学院可向学校推荐19名推荐候选人。

特此通知。

水利水电学院

2020年12月25日

文件类型: .doc附件一:武汉大学关于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的暂行办法 .doc(235.50 KB)

文件类型: .doc附件二:武汉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申请表 .doc(33.50 KB)

文件类型: .xlsx附件三:XX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推荐汇总表.xlsx(13.24 KB)

文件类型: .xls附件四:2020-2021学年各培养单位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名额推荐表 .xls(22.00 KB)

文件类型: .doc附件五:水利水电学院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评选实施细则.doc(79.00 KB)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电话:027-68772215学院邮箱:sdxy@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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