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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预答辩】关于2022-2023学年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2-07-08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武汉大学《关于组织开展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现将学院2022—2023学年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对象

所有拟于202212月和20236月申请博士学位者均须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

二、预答辩时间

拟于202212月申请学位的博士生,预答辩应在9月底之前完成。拟于20236月申请学位的博士生,预答辩应在1月初完成(具体时间待定)。

预答辩前,需提交《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至研究生教学办公室8108

三、预答辩主要考察内容

1、提交的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是否规范;

2、提交的学位论文是否达到申请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

四、预答辩组织形式

1、预答辩采取按学院集中分组答辩的形式。每组选派不少于7名教授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其中至少2名预答辩委员来自校外。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为教授博导,其他委员应为教授博导或正高级以上行业专家。委员中至少有1人为学院学位评委分委会成员 (熊立华、伍靖伟、陈 立、陈益峰、李典庆、张利平、周 伟、胡志根、胡铁松、常剑波、黄介生、槐文信、程永光)。预答辩委员会秘书由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或博士后担任。导师不能作为自己学生预答辩专家组成员。

2、预答辩采用PPT口头报告及问答的形式进行,PPT汇报时间不少于30分钟,口头问答时间不少于10分钟。学生须在预答辩前三天将纸质版学位论文初稿送至预答辩专家手中,并以PPT形式在预答辩会上重点汇报学位论文研究情况和取得的创新性成果,预答辩委员根据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及答辩情况,提出具体修改建议。

3、预答辩需提前公布预答辩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

五、预答辩结果及处理办法

预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规范性和创新性等进行严格审核和质量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对学位论文进行综合评价,进行打分排序,并做出“通过”、“暂缓通过”或“不通过”预答辩的决议,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在《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见附件二)上签署预答辩委员会决议。

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并提交学位论文修改详细说明后,才能进入后续学位申请程序,对预答辩打分按高低排序,排序后30%的学位论文,将通过教育部平台送5名专家评审。

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须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完善,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可申请参加下一学期的预答辩,待通过后方能进入后续学位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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