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与绩效激励的实施意见》(武大本字【2016】123号)》精神和《关于评选武汉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的通知》要求,我院将评选推荐1名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候选人参加学校的评选。为了做好我院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范围
我院承担研究生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通开课或专业核心课程(我院开设的的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主讲教师均可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通开课的主讲教师。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无学术失范行为。
(二)本学年承担公共必修课或一级学科通开课或者一门专业核心课程达到32学时,总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且近两年连续开课。
(三)倾心钻研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有代表性的教学成果。包括发表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编写出版高质量教材、获得高水平教学类奖励等等。
三、推荐候选人评选产生程序
(一)学院制订并公布《水利水电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评选推荐实施细则》。
(二)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武汉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slyjs@whu.edu.cn,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8108研究生教学办。
申报人不得与本科2021-2022学年优秀教学业绩奖重复申报,并且已获本科或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的也不再申报。
个人申报须在2022年10月21日之前完成。
(三)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于11月4日前召开推荐人选评审会,确定学院拟推荐候选人1名。
(四)将学院拟推荐候选人评选结果在学院主页上公示,公示期一周。
(五)公示无异议,学院将《武汉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连同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以及《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材料汇总表》的电子版(附件3)于2022年11月18日前一并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当代楼A407办公室(含电子版)。
(六)学校根据个人申报材料、学生网上评教及收集的各方评价、单位推荐排序、教学工作量等进行综合评选,2022年11月30日之前,确定并公示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获奖候选人。
四、奖励办法
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按年度评选,总名额10人,每人奖励3万元。奖励方式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实施细则由学院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水利水电学院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