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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通讯员:科技与学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28  点击数:

各位老师: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2023年度指南在线版: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武汉大学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kfy.whu.edu.cn/info/1026/1926.htm

主要提醒以下几点:

一、我校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23年3月1日开始,2023年3月13日8时截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所有类型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填写,在线开通基金委ISIS系统账号请联系科技室。

三、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为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信息系统和学校不提供“查超项”服务。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自行负责判别申请人和项目主要参与人是否存在“超项”情况。

四、注意完善个人信息,“电子邮件”一栏请使用武汉大学邮箱,不使用yahoo、Gmail,163邮箱(这些邮箱会将基金委系统发送的邮件处理为垃圾邮件);“联系电话”一栏请填写可联系到本人的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在“管理”—“个人信息”里更改)。

五、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六、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2023年的简历版本较往年不同,请更新并仔细检查,避免使用错误版本。

七、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八、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九、申请时间节点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安排

补充说明

1月-2月

申请人完成拟申报项目文献调研、申请书撰写。

个人信息在ISIS系统中更新,个人简历填写和科研成果搜索在“成果在线”功能模块中完成。

3月1日-

3月6日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电子版草稿1份至科技室进行形式审查。

请每位老师务必参加学院形式审查,提前发现问题,提前修改。

3月6日-

3月12日

学院进行形式审查并反馈意见,申请人提交纸质版《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并亲笔签字至科技室。

《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另行发布),缺少《形式审查明细表》的项目学校不予受理。

3月13日

上午8时

申请人在线填写并完成和提交申请书最终稿。

若不能在此时间之前提交申请书,请自行联系学校解决。

联系人:熊鸣、吴凯

联系电话:68772100

科技与学科办公室

2023年1月28日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电话:027-68772215院长邮箱:sdxy@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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