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不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武汉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第一责任人制度的实施意见》(武大研字〔2017〕10号)和《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评选细则(试行)》(武大水电字〔2019〕8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德育导师。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学院在岗的所有研究生导师,且目前承担研究生指导工作。
2.评选名额原则上为2名。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武汉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第一责任人制度的实施意见》(武大研字〔2017〕10号)文件中规定的导师职责,矢志立德树人、因材施教,不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截至2022年9月完整培养过一届研究生;
2.政治素质过硬,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研究生教育工作,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研究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3.责任心强,能够做到围绕学生、关爱学生、服务学生,按照培养计划和专业实际认真指导研究生,注重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
4.所指导学生无违规、违纪现象;
5.同等条件下,在指导研究生学术科技创新、实践育人、创新创业等方面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者优先;
6.已获评“水利水电学院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三、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此次评选活动以研究生党支部(或课题组)为单位推荐申报,每个党支部推荐导师不超过1名,并填写《水利水电学院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推荐表》(详见附件)。申报材料(推荐表和支撑材料)于2022年10月31日(周一)12:00前报送至研究生办公室8103,联系人:左志香,电话027-68774570,邮箱183275510@qq.com。
2.评审程序。本次评审坚持自下而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评选流程为:
(1)由各系研究生党支部以系为单位对推荐的导师进行投票,水力发电工程系、水文水资源系、河流工程系、水利工程系排名前两位的导师作为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候选人参选;
(2)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人选,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通过后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各系书记,教师代表,学工办、研究生教学办相关老师组成。
3.宣传表彰。对入选的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予以表彰,授予“水利水电学院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荣誉称号,并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展示。评选结果将作为校院各类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