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4点,学院水利系研究生第四党支部在农水楼242会议室召开了以《宪法修正案》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张国萍主持,全体党员、积极分子以及部分群众按时出席会议。会议分为两个为部分,分别为《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和王杰同志的发展会议。
会议首先提出,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意志。支部书记张国萍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王禹玺同志发言表示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宪法修改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接下来,支部书记张国萍强调了“三会一课”制度,其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其中,“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支部成员均能较好的贯彻“三会一课”制度。同时,张国萍同志对支部提出了人人主动学习理论知识,人人能讲好党课的要求。
最后召开王杰同志的发展大会。王杰同志结合自身生活和工作中的经历与问题做了详细的汇报,与会培养联系人和党员以及群众表示王杰同志已经具备正式党员的基本素质,支持其发展成为一名党员,最后获得全票通过。王杰同志也做出承诺今后听从组织安排,争取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至此,5月份理论学习会议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