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即将任期期满。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实施意见》(武大党字〔2020〕68号)、《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等文件要求及学生会组织改革相关精神,拟定于2023年11月下旬于水利水电学院8328报告厅举行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届时大会将选举产生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为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关于学生会组织改革的相关要求,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加强章程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研究生会的积极作用,选出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使其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现启动候选人报名推荐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拟由3人组成。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由各班级推荐产生,每班可推荐1至2人。候选人需由学院团委推荐,并经学院党委同意,由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
二、申请条件
候选人提名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武汉大学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中表现突出;
(三)研究生学习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能保证正常完成学业,入学以来无课程不及格记录,原则上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前30%;
(四)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积极参与各类学生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无任何处分记录;
(五)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关心学校改革发展,关心广大研究生的成长成才。对研究生会的性质、任务、工作特点与改革要求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富有开创精神,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未尽事宜请咨询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联系方式:18352857191。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第二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