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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常代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4-11-13  点击数:

全院研究生: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实施意见》(武大党字〔202068号)、《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等文件要求及学生会组织改革相关精神,拟定于202412月初于水利水电学院8328报告厅举行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同时批准成立了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现将大会代表及常代会委员候选人选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利水电学院研代会代表及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水利水电学院研代会代表由各班级及研究生会工作部门民主差额选举产生,并在班级及工作部门范围内公示。

常代会委员候选人由各班代表团从研代会代表中推荐产生。

注:代表需要明确代表职责、会议时间,确保能按时到场参会,认真行使代表权利,代表名单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替换。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一)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全日制在校中国籍(含港澳台)研究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候选人应为水利水电学院研代会正式代表,承认、遵守《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等各项研会规章制度,还应熟悉研究生会系统工作,能够在完整任期内履行委员职责,准时参会,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四、水利水电学院研代会代表及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代表名额分配要覆盖各年级及主要学生组织,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其中非校、院研究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比例不得低于60%,女性代表一般不少于25%。大会代表需经班级推荐、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组织差额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代表名额分配:22级博士每班差额推选不多于5名代表(代表为非校、院研究生会学生骨干,且至少包含1名女性代表);2324级博士每班差额推选5名代表(代表为非校、院研究生会学生骨干,且至少包含2名女性代表);222324级硕士每班差额推选4名代表(代表为非校、院研究生会学生骨干,且至少包含1名女性代表);水工程科学研究院团支部差额选举6名代表(代表为非校、院研究生会学生骨干,且至少包含2名女性代表)。

第二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我院研究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我院研究生会工作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班级接此通知后,应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有关工作。院研究生会号召全院研究生振奋精神,奋发向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四届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草案)

2.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第二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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