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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3-02-24  点击数:

全院研究生: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实施意见》(武大党字〔2020〕68号)、《武汉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文件要求及学生会组织改革相关精神,经报武汉大学学生会和中共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批准,拟定于2023年3月1日于水利水电学院8328报告厅举行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同时批准成立了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现将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

本次大会分为预备会议与正式会议;预备会议将于13:15举行;正式会议将于14:00举行。

二、大会地点

工学部8教8328报告厅

三、大会主要任务:

(一)听取并审议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一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草案)

(二)听取并审议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三)听取并审议《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会章程(草案)》

(四)听取并审议《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章程(草案)》

(五)听取并审议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六)选举产生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二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四、代表选举办法

代表名额分配要覆盖各年级及主要学生组织,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其中非校、院研究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比例不得低于60%,女性代表一般不少于25%。大会代表需经班级推荐、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组织差额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代表名额分配:20、21、22级博士每班推选5名代表(非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负责人,至少包含2名女性代表);20、21、22级硕士每班推选4名代表(非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负责人,至少包含一名女性代表);院研究生会推选17名代表(至少包含5名女性代表)。

五、会议须知

本次大会分为预备会议与正式会议;预备会议将于13:15举行;正式会议将于14:00举行。

会议文件、材料请妥善保管,注意保密,避免遗失。注明回收的材料,会后请及时交回。与会代表凭代表证出入会场,证件不得转让,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大会报备。

代表按时参加大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预备会议前20分钟入场,进入会场前在大会签到处签到。

开会时,不迟到早退,不处理会外事宜,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保持会场良好秩序。

第二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我院研究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我院研究生会工作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班级接此通知后,应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有关工作。院研究生会号召全院研究生振奋精神,奋发向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二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

2023年2月24日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电话:027-68772215院长邮箱:sdxy@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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