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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就业开展政审工作的注意事项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3-02-16  点击数:

毕业生求职中,如果用人单位需要来院对学生进行政审,学生需要提前报告辅导员老师,协助辅导员老师完成政审工作。其需注意事项如下:

1、跟辅导员汇报自己的基本情况,政审单位、政审时间及政审要求;

2、完成会议室借用(8221党政办公室王老师)、校外人员进校预约(武汉大学信息门户-办事大厅-校外人员出入校园批量申请)、政审参会人员的通知等事宜;

3、学生档案的存放地址是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南楼113室,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7-68756691,乔老师,电话:027-68756175。

  告知用人单位需开具介绍信,自行携带介绍信到本科生院大楼南楼113查询毕业生档案;(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可能存放在学院党委办公室8216,其余档案均在学校档案室)

4、如果用人单位自行开车进校,务必告知单位校外车辆只能从西门进,并把西门和学院的定位发给对方;

5、政审时,毕业生需提前到达会场,协调参会人员。政审开始后要注意回避,政审完毕后,陪同用人单位前往档案室查档。查档过程中,毕业生注意回避。

6、如果用人单位专门提出需要毕业生开具一份学校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请先找辅导员开具学院证明并签字盖章(下载地址:http://swrh.whu.edu.cn/info/1417/8346.htm),再凭此证明到武汉大学保卫部三楼(位于工学部文澜路,雅阁楼后面信息中心前面,保卫部三楼往左走最里面的房间)开具保卫部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共两份文件,一份由保卫部留存,一份转交考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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