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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须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4-05-28  点击数:

一、转接方式

原则上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线上转接。

二、转接去向

1.已落实工作的党员:工作(学习)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学习)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须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未落实工作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出国(境)的党员:经学生本人申请,办理保留组织关系相关手续后,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所在学院党组织。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保留期间应每半年至少与党组织联系1次,全面报告个人政治思想和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4.留在学院读研或工作的:仍需登记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但不需办理转出具体手续,待入学或入职后学院将党员组织关系调整到新的党支部。

三、转接流程

1.毕业生党员本人向负责党建的工作人员(公司党组织的人事主管、外校辅导员、村里的党支书、社区支部书记等)咨询具体的党组织名称(同时确保对方会接收党组织关系),并认真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1);

2.学院党委根据提交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统一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若有部分组织因故不能线上转接,或者线上转接同时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的,需要到学院8216办公室开具。纸质介绍信开具之后必须有回执,回执(盖章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发送至邮箱3359937576@qq.com,学院凭回执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里转出;

2.集中毕业期内毕业生党员信息由各党支部汇总并提交给党总支(每年6月份、12月份),非集中毕业期的党员自行提交给学院党委办公室(8教8216办公室);

3.联系人员:陈老师,联系电话:027-6877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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