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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团队】教学团队及教学团队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

通讯员:孟勇 ;发布时间:2014-06-30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整合课程资源与教师队伍,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促进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决定建立教学团队及教学团队负责人制度。

一、教学团队及其任务

教学团队是在学院、系、教研室的领导和管理下,主要针对学院专业必修主干课程,根据课程教学上的共同需要而建立起来的教学活动组织。

教学团队的任务主要有:

1.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教学过程。修订完善教学大纲、教学PPT和课件、统一考试命题和阅卷(试卷命题重复率不超过20%)、组织相互听课和教学经验交流、制定课程教学计划等教学相关工作。

2.负责课程基本建设。进行教材、教辅资料、课件、题库、网站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建设,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

3.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积极开展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积极申报各类课程建设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和各级教学名师(校级、省级和国家级),每学期组织不少于3次的集中教学研讨活动。

二、教学团队的设置原则

教学团队一般由3名以上教师组成,设责任教师1名,实行责任教师负责制。教学团队的设置一般每2年一次。

教学团队的设置原则如下:

1.教学团队由教研室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课程体系和教学工作需要进行申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2.教学团队设置一般从专业主干必修课开始,逐步向其他课程实施,分期分批进行。

3.不同系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应组建跨系的教学团队。

4.内容相关和相近的多门课程可组成一个教学团队。

三、教学团队负责人的聘任

教学团队负责人的条件如下:

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本科教学工作。

2.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近两年来每年至少承担1门本科课程的教学,教学效果好,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3.具有开展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工作的经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奉献精神。

教学团队负责人由组内成员通过竞聘或推举产生,由学院聘任,任期两年,可以连聘连任。跨系教学团队负责人由相关系协商报学院聘任。教学团队负责人应团结教学团队教师,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团队规定的各项任务。因故不能履行负责人职责的,学院可以根据情况重新调整。

四、教学团队成员

教学团队成员应当积极参加教学团队的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服从教学团队整体工作安排,支持其他成员的工作。

五、经费与考核

1.学院划拨专项经费建设一定数量的教学团队,每个教学团队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经费由教学团队负责人支配,用于本教学团队的相关建设。

2.教学团队建设期为二年,第一年启动教学团队建设,第二年进行教学团队验收。建设期内需要完成的基本目标为:在教学团队验收时,需提供课程的教材、教学大纲、统一的课件PPT、试题库、课程上网等课程基本资料。验收合格学院继续资助。

3.建设期后为运行期,运行期每两年考核一次,主要依据教学团队的业绩进行考核,包括课程教学效果评价、教学成果奖、教改项目、教研论文、教学名师等指标。考核合格学院继续资助。

4.各系要关心支持教学团队工作,将教学团队建设与师资梯队建设、教学基本建设结合起来,提高各系整体教学水平。

5.学院对教学团队负责人每两年考核一次,考核标准主要依据所领导教学团队考核结果,考核合格的教学团队负责人由学院在年度工作量统计中给予适当奖励。不合格者,取消负责人资格。

六、附则

1.各系可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适合本单位的教学团队及教学团队负责人实施办法。

2.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3.本实施意见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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