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教职工长跑协会介绍
协会简介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教职工长跑协会,是以学院教职工为主体的专项开展长跑运动及其相关工作和活动的公益性社团组织,隶属学院工会。协会致力于促进和推广长跑运动,提高教职工身体健康水平,增进教职工的友谊,展示教职工的风采,为学院长跑爱好者提供一个提高运动技能和技术的交流平台。
协会定期组织集体或自由训练,安排专业人士进行长跑运动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会员长跑技能和水平。协会协助学院工会,每年组织一至两次全院性长跑和健走比赛,促进全体教职工积极参加运动。协会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长跑比赛和活动,为学院争得荣誉。
在今后的工作中,协会将秉承勇往直前的精神,营造团结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为活跃全院教职工的文体生活、增强教职工身体和心理素质而继续努力。
协会固定活动时间和安排
协会定期组织集体或自由训练及比赛。
每年组织一至两次全院性长跑和健走比赛,具体活动安排将在网站和微信群通报。
活动剪影
参加学校教职工长跑接力赛(团体第九名)
参加学校教职工长跑接力赛(协会会员获个人第二名)
协会负责人和联系人
会长:程勇刚
副会长:艾学山、吴长胜
秘书长:田文祥 (18202746841)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教职工长跑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活跃全院教职工的文体生活,增强教职工身体和心理素质,特成立“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教职工长跑协会”。
第二条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教职工长跑协会(简称“武大水院教职工跑协”,以下简称跑协或协会)是全院性、群众性的体育组织。协会接受院工会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 协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教职工身体健康水平,增进教职工的友谊,展示教职工的风采,为学院长跑爱好者提供一个提高运动技能和技术的交流平台。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的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教职工,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五条 申请参加本会,须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本会批准,可成为协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一)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比赛;
(二) 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待遇;
(三) 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 参与协会的决策和管理,担任协会的职务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协会章程,自觉维护协会名誉和形象;
(二) 执行协会决议,听从协会各项活动安排;
(三)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维护协会利益、爱护协会公共财物;
(四) 按时交纳会费,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协会提出减免或分期缴纳的申请;
(五) 在协会换届选举时,积极参加竞选并按照民主程序产生。
第八条 会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会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 未经本协会许可,擅自以本协会名义开展活动,对本协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 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
(三) 违法及严重违纪的;
(四) 超过一年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者,作为自动退会处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会员民主推选组成。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
第十条 理事会可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会长负责和主持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各项具体活动;
(二) 审批吸收新会员;根据工作需要增补新理事及副会长、副秘书长。
(三) 组织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
第十二条 协会领导成员要努力工作,乐于奉献,积极组织、参与协会的重要活动。努力做好领导工作,密切联系会内群众。如不称职者,可经理事会研究决定予以撤换。
第十三条 协会可以聘请校领导、专业老师、赞助单位负责人担任本协会的名誉主席或顾问,以支持、指导本协会开展各种活动。
第四章 组织活动
第十四条 协会组织以下活动
(一) 定期组织集体或自由训练;
(二) 安排专业人士进行长跑运动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会员长跑技能和水平;
(三) 协助学院工会,每年组织一至两次全院性长跑和健走比赛,促进全体教职工积极参加运动。
(四) 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长跑比赛和活动,为学院争得荣誉;
(五) 代表学院开展与其他相关组织和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五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会员会费、学院工会的拨款、社会及单位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 经费使用及管理
(一) 用于本协会租赁场地、聘请技术指导、购买比赛奖品和其他公共活动支出;
(二) 经费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年向会员大会和院工会报告。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于2023年8月1日生效。
第十八条 本协会章程之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本章程之修改权属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教职工长跑协会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