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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通讯员:教学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21  点击数:

为做好本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及专业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安排,武汉大学水工程科学研究院挂靠水利水电学院招生,其招生计划包含在水利水电学院计划范围内。报考水工程科学研究院的考生,需选择对应专业下带有“水工程研究院”标识的研究方向。

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学校设立“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专项”,该专项为专业学位硕士,学制3年。有意参加该专项的考生,需选择085902水利工程(硕士)专业下带有“校设卓工培养项目专项”标识的研究方向。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

学院接收推免生计划约140人(含校企联培专项计划26人),另接收部分优秀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生)。实际接收人数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接收推免生工作结束后,将在水利水电学院网站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给统考考生报名提供参考。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

学术学位硕士:080103 流体力学、081501水文学及水资源、081502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081503水工结构工程(含水工程研究院)、081504水利水电工程、081505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0815Z1智慧水利、083002环境工程

专业学位硕士:085902水利工程

学术学位直博生:081501水文学及水资源、081502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081503水工结构工程、081504水利水电工程、081505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0815Z1智慧水利

专业学位直博生:085902水利工程(仅限校企联培专项计划

三、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二)考生须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所在学校为高水平大学、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为国家“双一流”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靠前的优先。

(三)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四、推免生申请流程

(一)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2025年9月22日上午9时起,考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专业与方向(填报水工程研究院的需选择对应的研究方向)。具有推荐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二)学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在系统里确认。复试形式由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情况而定,包括现场面试、视频或电话面试等。

(三)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院在系统内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 在发放复试通知前,考生若成功修改志愿,则为放弃原志愿;

3. 已参加我院推免预报名考核的考生须在9月22日15时前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我院将优先考虑这部分学生志愿,分专业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4. 学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后,结束接收工作。

、复试内容、方式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形式和内容

学院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开展接收推免生复试考核,考核包括素质评估、综合面试两部分。

素质评估根据考生报考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综合面试包括英语测试和专业面试等。素质评估和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外语水平、对专业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专业技能、培养潜力、治学态度、心理素质等。

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素质评估×60%+综合面试×40%。

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

1.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2. 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 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类型的推免生可享受奖助。我校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详见入学当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联系方式

水利水电学院教学办公室

电话:027-68772339(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

邮箱:slyjs@whu.edu.cn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武汉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2025年9月21日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电话:027-68772215学院邮箱:sdxy@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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