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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过程控制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0-05-06  点击数: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有关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水利水电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2018年下半年学评会会议纪要》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处《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阶段过程管理,规范答辩程序,保证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20年上半年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工作强调如下:

一、组织答辩要求

(一) 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均在线上进行。线上答辩考虑技术、信息安全、干扰等因素,答辩地点只需公示平台,例如,“线上答辩(腾讯会议)”,需全程录像录音备查,视频资料开学后送至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

(二) 研究生学位答辩须至少提前48小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经院系审核后予以公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于5月20日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于5月26日前完成。

(三) 答辩小组由学院2位及以上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研究方向相近的学位申请人组成。

(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人,学院学评会委员至少1人,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是外校博导,答辩委员必须是教授博导。申请人的导师可以参加答辩,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五)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是教授(或教授级高工),学院学评会委员至少1人,校外专家至少1人,委员是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申请人的导师可以参加答辩,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二、答辩人申请要求

(一)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满足答辩申请要求的学位申请人者,可提交答辩申请。评阅结果中出现2个合格或1个不合格的学位申请人,至少延期半年后再次提交学位论文送审流程。

(二)博士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内容时间不少于40分钟,硕士不少于25分钟。

(三)对答辩委员会成员及到会者的提问,申请人答辩应采用即问即答方式,不得另行准备。

(四)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须充分吸收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方可提交。特别是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学位处转交国家图书馆)纸版和系统电子版,应为修改后最终版本。

三、其他

(一)答辩委员会决议填写规范,决议须对论文选题、论文及成果的创新性及实用性、写作水平、不足之处等进行评价,对论文答辩情况进行概述,并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给予结论性意见。答辩委员可用电子签名(手写签名的电子版),或之后补纸质签名

(二)为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处将对研究生论文答辩前后修改比对核查,研究生必须提交学位论文修改报告(模板见附件1)。核查内容就"网上评阅论文版本"和"修改后提交国图论文版本"进行比对核查;核查对象是评阅结果评分较低的论文。

(三)2020年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对研究生申请学位档案材料进行随机抽查,包括纸质档案,特别是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各项内容,抽查幅度不低于10%。请学院师生高度重视学位档案的整理,确保各项内容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四)答辩委员会成员酬金由答辩秘书进入武汉大学财务信息系统操作发放。酬金标准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400元/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200元/生,答辩秘书70元/生。答辩流程中相关说明见附件2

特此通知。

水利水电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附件1

文件类型: .doc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报告.doc(34.00 KB)

附件2

文件类型: .docx秘书须知-2020年上半年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答辩事项说明.docx(26.5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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